成品油流通企业应在2018年3月10日前(含3月10日),

成品油流通企业应在2018年3月10日前(含3月10日),

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(包括3月10日),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(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)录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。进入开票软件,点击“库存管理/成品油库存数下载”或者导航图上的“库存下载”。在成品油管理模块,点击“成品油管理/成品油发票填开”菜单,或点击导航图上的“发票填开”按钮,选择所要开具的发票票种。...